2010年王月蘭過世後,由前大法官戴東雄、律師施中川及許進德擔任王月蘭遺產管理人繼續打這場官司,強調王永慶生前將大量的動產與不動產移轉至美國,損及王月蘭權利。
原本一審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認為,此案與台灣利益比較有關,在台灣法院審理較能顧及當事人利益,2018年判王文洋這一方敗訴;王文洋方提出上訴強調,新威力信託是美國公司,相關資產及申請設立文件都在美國,在美國法院審理才能迅速獲釐清。
新威力信託則反駁,強調王永慶與王月蘭都是中華民國籍,台塑集團位於台灣,美國法院並沒有管轄權,且此案對美國的利益薄弱,對當事人也不便利,依「不便利法庭」原則,不應由美國法院審理,要求判王文洋這一方敗訴,才能保障相關當事人權益。
如今情勢逆轉,應該是目前掌權的台塑王家始料未及,知情人士指出,王家第二代及王永慶三房李寶珠,為了王永慶的遺產官司,雙方先後請了李永然、理律、李文中、粘毅群等知名律師代理,另還委請海外律師出庭,王家在海內外已付出2億元以上的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