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的開始,只是為了一個電話號碼,2012年6月28日,林姓女學生正在整理租屋處的物品,準備搬回高雄老家,當她忙進忙出時,林昆翰藉機幫忙搬運重物,兩人雖住同一棟出租公寓,卻只是「眼熟的陌生人」,林女壓根不曉得這個陰沉、不起眼的男生叫什麼名字。
當林昆翰做了一回苦力,想邀功藉此索取林女電話,好在畢業後聯絡,沒想到林女口氣不好的拒絕,還很不給面子的酸了幾句。林昆翰惱羞成怒,返回二樓住處取一把水果刀,再衝上四樓……負責此案的偵查隊長徐李清強調:「這時林昆翰應該還沒起殺機,只是想討回面子,持刀也只是壯膽而已,我研判他不是預謀殺人」。
房門並沒上鎖,林昆翰見林女手機在桌上,擅自拿起手機撥打自己電話號碼,這動作讓她瞧見,大聲斥責,兩人激烈口角,口齒伶俐的林女當然也不會說太好聽的話,盛怒之下,林昆翰拿起預藏的尖刀,往對方後頸部、胸部、太陽穴、臉部等處猛刺16刀,其中後頸動脈要害處,同一位置被捅了三刀,傷口相當深,林女血流如注,當場斃命。
色膽包天的林昆翰,也不確定對方斷氣了沒,竟然動手剪破女孩的褲子,並把她的上衣褪到胸部以上,意圖姦淫褻玩,可是太過緊張,根本硬不起來,只好猥褻一番後作罷;警方說,這個行為讓他在殺人罪之外,又多了一條猥褻屍體罪;全案定讞,林昆翰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下半輩子,必須在監獄裡懺悔他一時衝動造成的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