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記者會由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副處長鄧炳強、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共同出席,盧偉聰統一發言。 盧偉聰對於記者在行李被搜索時受到的不禮貌對待表達歉意,他堅稱警方絕對不會瞄準「記者朋友」,他還說到「我向來對記者最客氣最禮貌」,此時台下突然爆出笑聲,他連忙喝止「請不要笑」。盧偉聰表示,記者之間可能各有不同經歷或特定觀點,但香港警方一直致力於與記者保持良好關係。
盧偉聰初估6月12日的衝突,香港警方約發射了150枚催淚瓦斯、數顆橡皮子彈和20個布袋彈(bean bags),並稱它們是「低死亡率武器」,也提到這起示威中,約有22名警察受傷。他證實目前約有11位示威者因涉嫌非法集會和襲警遭逮捕,如獲定罪,將面臨10年的監禁。
不過,這場記者會並未平息眾怒,有記者控訴警方對他們行使非必要的暴力,許多記者異口同聲地說警方故意阻撓他們採訪,甚至有人拿出記者通行證時,被警察飆髒話,或反而被警方持攻擊武器搜身。也有記者準備撤退時,被警方瞄準胡椒噴霧攻擊,導致手部和背部受傷。
香港記者協會(HKJA)表示,已收到至少17位記者投訴遭侵犯權利,指出香港警方在此次示威執法違反《基本法》第27條,「香港民眾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以及《警察通例》第39章05節,「在事發現場的(警務)人員,須:(a) 以互諒互讓的態度,盡量配合傳媒工作;以及 (b) 不應妨礙傳媒的攝錄工作。 」
參考資料:Mothership、shanghaiist、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