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釐清責任,阿瑞的友人也調出阿瑞的3場比賽錄影畫面,拿給拳擊協會的專家判讀。友人指出,專家看過畫面後,明確指出在第二場比賽時,阿瑞的腦部應該已經受傷,還出現無法分辨方向的狀況,若當時有專業的教練或裁判在現場,應該會馬上停止比賽,絕不會讓阿瑞再打第三場。
本刊調查,案發當天,消防局的救護紀錄寫到:「評估生命跡象正常、無明顯外傷,但意識模糊…」因此,救護員採取的急救措施,是將阿瑞的肢體用長背板先固定,再送醫急救,與阿瑞同學的胡亂急救,明顯不同。
淡江大學祕書處祕書長劉艾華表示,首先學校對於學生在參加社團活動過程中,遇到意外事故造成身體傷害感到相當的不捨與遺憾,希望受傷同學能夠早日恢復健康。
其次對家長質疑學校為何未幫同學投保意外險、現場處置失當等等的問題,校方已有向受傷學生家長做過說明,一切處置並無不妥之處。
至於有關醫療相關費用的支出,校方已用各項保險盡最大能力協助了,實在「無力」也「無例」去支付個人長期的醫療需求,學校對於家長和學生的遭遇都感同身受,也都盡可能的去幫忙,所以,家長從事發到今在醫院附近租房,以便就近照顧的租房費,也都是先由學校支付。
至於提供比賽場地的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則說,他們只負責場地出借、管理,其他包括醫護人員、教練、老師不在現場等問題,並非校方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