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政府大力推動寵物登記,加強源頭管理,持續推動寵物登記及流浪動物認養,定期通知飼主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若寵物身故,也需要辦理相關除戶作業。而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3項規定,毛寶貝的飼主應為其辦理絕育或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免絕育申報,違者可以法裁罰5萬元以上至25萬元以下罰緩。
最近新北市動保處寄發「絕育通知暨狂犬病注射通知書」,動保處表示,收到的飼主們不要驚慌,動保處提醒大家要做好飼主責任,只要帶寵物做好絕育或是申報免絕育,完成更改寵登資訊就不用擔心。
針對有飼主詢問家中的毛小孩已經絕育(結紮)了怎麼還會收到通知,動保處指出,因寵物的絕育手術資料還沒更新,請民眾至原手術之動物醫院(寵物登記站)辦理寵物登記資料更新,或取得醫院開立之絕育手術之證明,至新北市動物之家或動保處申請變更寵物登記。
對此,有不少飼主在新北市動保處粉絲專頁上抱怨,認為動保處將責任推卸給醫院診所「寵物10年前就結紮了,莫名其妙寄這什麼通知書?10年前的診所醫院倒了請問是要去哪裡生資料啊,吃飽太閒是嗎!」
甚至有飼主反應「狗狗都過世10年以上了,突然收到這樣的通知,真的猶如傷口上撒鹽!而且時間過了那麼久,當初植入晶片與幫忙處理寶貝遺體的動物醫院早已不復存在...連登記的飼主都早已不住在台灣,請問我要拿甚麼去辦理死亡除戶?」
也有民眾質疑「為何不請新北市內轄區動物醫院回報該醫院受理過絕育的寵物資料,而不是如此擾民要飼主們去申請,這有點顛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