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法制局長黃怡騰表示,所有人只要長時間穿著鞋子,腳便悶在高溫潮濕的環境,皮膚上的細菌與鞋子上的雜菌便會大量滋生,這些細菌會以汗水、皮脂還有角質為食,再經過代謝後,便形成了腳臭味,因此市售的抗菌襪並不是針對特定年齡或性別的商品,消保官身為消費權益的捍衛者,更應替民眾好好把關,讓不肖廠商生產的無效或不合格抗菌襪在市場上消失。
消保官表示,此次委託全國公證進行甲醛、抗菌性能檢測及商品標示查核,有關抗菌性檢驗依CNS 14945「一般用途抗菌紡織品性能評估」進行,是評估標榜抗菌性能紡織品「減菌率」(percent reduction of bacteria),以金黃色葡萄球菌(革蘭氏陽性菌)和肺炎桿菌(革蘭氏陰性菌)作為代表菌種,測試時係將定量菌液接種在標榜抗菌的紡織品上,觀察經過一定時間後細菌能減少多少。根據此標準,抗菌性紡織品減菌率至少應達到99%。
經全國公證檢測結果,14件樣品的甲醛檢測皆符合標準,但有10件不符合國家抗菌標準,其中5件樣品竟測出菌數沒有減少,顯然毫無抗菌效果。另新北本府經濟發展局做商品標示檢視,發現12件樣品之商品標示不符,包括無標示生產國別、尺寸、尺碼或填充物成分(無使用中文學名標示)及洗燙處理方法等。
消保官指出,現已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要求商品檢測不合格製造廠商先下架,並由市府經濟發展局或移請業者所在地其他縣市,依據商品標示法及相關規定進行查處輔導改正。業者也承諾不符合抗菌標準襪子,消費者可辦理退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