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慈靈堂壇主黃曜坤,自稱降龍尊者,誆騙女信徒小美遭白骨精附身,須透過陰陽調和術洗淨陰氣,才能治癒其所罹患的慢性思覺失調症(原名精神分裂症)等身心疾病,還趁小美在屏東調養身體之際,專程南下誘騙與他做愛,讓小美誤認性行為是為了治療身體或化解惡運的宗教儀式。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近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9年有期徒刑,在此之前,北檢也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經最高法院認定共涉及5個性侵罪,重判他18年定讞。
這樁宗教性侵案發生在2012年8月,當時已年逾六旬的黃曜坤在某宮廟認識小美,從言談中發現她有思覺失調症,20年來每天都認為有神鬼與她通婚,且有「無形的人」很愛她,顯然極度迷信宗教,行為異於常人。
誆她體內髒 需藉性交除穢
黃曜坤見狀竟起色心,謊稱他有神通能力,可陰陽調和治癒她的病況,要求小美向該無形之人表示二人已簽字結婚,她已身為人妻,要該無形之人不要再來找她。
黃曜坤更遊說小美轉到慈靈堂參拜,可有助改善病況,又誆稱小美的體內就像一根髒管子,唯有利用他的生殖器,才能一點一滴清潔她體內的髒東西,透過陽氣讓她的身體變好,且稱自己體質特殊,有玉皇大帝護身,可擋「陰」,藉此誘騙小美與他發生性關係。
由於小美的病況時好時壞,有時會認為可聽見鬼神講話,因此對黃的神鬼說法深信不疑;有天小美又到神壇找他,黃見有機可乘,竟開車載她到台北市西門町的洛陽停車場,再次謊稱對方陰氣太重,體內有無形的魔,唯有透過陰陽調和才能把汙水、陰氣洗淨,極力誘騙她發生性行為。
遭北檢起訴 仍寄符咒藥粉
小美原本拒絕,但黃不斷勸說要她當孝順的子女,並再次誆稱唯有陰陽調和才能讓身體好起來,進而孝順父母,最終與她發生性關係得逞。不過,事後小美向黃質疑身體並未因此好轉,黃卻說因為第一次的力量不夠,陰陽調和術必須多做幾次,後來改到小美住處再與她發生性關係多達四次。
某日小美在家提到此事,家人驚覺她慘遭性侵,立刻向台北地檢署提告,並緊急將她安置到屏東鄉下靜養,未料,黃曜坤明知小美健康狀況不佳,且遭北檢起訴,官司纏身,仍經常寄各式符咒、藥粉及充滿鬼神之說的書信給小美,加碼宣稱她身上有支劍,需把符咒燒掉泡水,喝下符水,劍才會消失,否則將會影響健康。
黃在信中寫到:「給妳的東西是治妳的無形刀,是有機會很快好起來。」並說:「符令會控制人行動思想,提防身邊的小人,只有我能阻擋它再傷妳,妳應該很清楚目前的身體,是否比以前差很大…務必對我要有信心、希望,理想快樂會在眼前。」
神棍妻提告 反咬妨害家庭
更誇張的是,黃還誆稱與小美命中注定是夫妻,並說:「昨天去請示金龍太子,說我倆的緣不會斷,以後妳是慈靈堂一根大柱子,我有信心,妳會回來我身邊幫助我完成道務一同回去。我倆會一起離開凡塵手牽手…娘子保重身體,站起來要靠自己,以後才能完成妳的使命,上天父母在等妳我回去團圓。」
黃坤曜的行徑大膽,明知所涉及的性侵案仍在法院審理,黃的老婆竟反咬小美妨害家庭,提告索賠100萬元。2013年2月,黃又專程南下屏東找小美,二人相約在旅社碰面,這次黃同樣以陰陽調和術等理由,再次誘騙小美性交逞欲,事後小美的家人知悉後,立刻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屏東地檢署也依性侵罪將黃起訴。
涉二案性侵 遭判27年
屏東地院審理時,黃坦承曾向小美提到陰陽調和,即需如同夫妻般相處,她的身體才會慢慢變好,後來又改口稱雙方合意性交,不知小美有精神疾病等藉詞開脫。
法官認為黃的供詞前後矛盾,且小美證稱曾向黃提到罹患思覺失調症,黃卻說她是卡到陰。此外,醫院鑑定報告也認為,小美罹患思覺失調症,對於事物認知能力不足,無法辯證事件真偽,誤信黃具有請示神明、特殊體質、改運神力及陰陽調和術為真,才會接受雙修讓身體變好。
為此,法官認定小美自承聽到神仙跟她說話,精神狀態不佳,黃卻利用她篤信鬼神已達迷信程度,以協助她抵擋神魔等無形力量等話術,讓她持續陷於深信神鬼之說再次性侵得逞,犯行惡劣,日前判他9年徒刑。另北檢起訴他性侵部分,最高法院在3年前已認定黃涉及5個性侵罪,重判18年定讞。
思覺失調症小檔案
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主角應思聰因妄想、幻聽症狀,深受思覺失調症所苦,引發關注,根據衛福部在2017年的統計資料,思覺失調症患者就醫人數約15萬人。
思覺失調是指「思考」與「知覺」的失調,包含思考邏輯不合常理及出現聽覺異常,例如幻聽症狀。最可怕的是,患者會對腦中所想及耳裡所聽的內容,堅信不疑,造成行為失序。思覺失調原因除與基因遺傳有關,後天環境也有很大的影響,例如腦傷、藥物濫用或環境壓力過大等因素,但經固定就醫服藥追蹤,可像一般人正常生活。
宗教性侵案例
- 2019.6:屏東潘姓乩童見女信徒與男友感情不睦,謊稱須作法解危,否則恐遭對方下咒致死,先以紙紮人觸摸女子胸部及下體,再性侵得逞,屏東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
- 2019.1:台中劉姓男子自稱「九尊神明附身」,以改運為由,對飲料店打工小妹及閨密性侵害得逞,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劉男8年徒刑。
- 2018.1:桃園黃姓男子自稱法力高強,向女信徒謊稱靈修「開天眼」可幫家人除魔,趁機多次性侵得逞,被害人不堪受辱而住進精神病院,高院依8個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判刑12年。
- 2017.3:新北市蘇姓男子自封「龍王」,吹噓具有法力,法律系肄業的30歲妻子許女充任龍助理,夫妻一搭一唱,誘騙多人簽本票,龍王還對其中6女性侵236次,最高法院判決蘇男19年半、許女13年半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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