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最新聲明全文如下:
本案是由申訴人於上(107)年7月1日提出申訴,外交部受理後立即依規定組成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經調查結果經雙方當事人確認,本案申訴人是接到不當文字訊息及電話騷擾,查無不當的肢體接觸。此調查結果送交「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評會)進行評議,再由考績會依其建議,於8月21日作成提前調部、申誡1次及降調非主管職務的處分。
本案懲處結果是經申評會評議及考績會決議所做的審慎決定。此外,本案的懲處也依相關事證及情節程度,依比例原則,做成提前調部、申誡1次及降調非主管職務的懲處,並無媒體所報導「輕輕放下、官官相護」的情形。
外交部對性騷擾案向採零容忍立場。為防治及處理員工性騷擾事件,設置「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評會),負責處理性騷擾申訴案件,委員組成共9人,除外交部職員外,尚包含專業律師等社會公正第三方。在受理申訴案件後,指派3人以上委員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作成調查報告書提申評會審議。
性騷擾案件情節輕重情形不盡相同,外交部倘遇性騷擾申訴案件,均依照規定及程序,以嚴謹審慎態度依個案加以調查、審議,並視情節輕重分別作適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