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僑光科技大學學則》第38、41條規定,該校採學年學分制,4年制各系修業期限為4年,應修畢業學分不得少於128學分。學生若符合「修滿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在85分以上,且名次均在前5%以內」「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和「歷年所修習之科目(含體育、軍訓)無任何一科成績不及格」4項要件,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經系主任及教務長核准,才可提前1學期或1學年畢業。
另外,學生縮短或延長修業期限,依據《僑光科技大學學生縮短暨延長修業年限辦法》第2條規定:「學生修業期間,成績優異,合於學則第41條規定的各款標準者,得申請縮短修業年限1學期或1學年畢業。」同辦法第3條也明示,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時間,依學制不同,至少必須念到大學部三年級第2學期或四年級第1學期,才可畢業。
A先生指出,若依照學校的規定,楊正至少應該念完大三或大四上學期,且成績非常優異,才有資格申請提前畢業,但楊念完大二就畢業,還有至少1年半的修業年限「不見了」。
正當大家質疑校長兒子僅需1年半即取得學士學位,楊正又在去年7月26日「順利」錄取該校企管研究所碩士班,今年7月9日通過論文口試拿到碩士,讓人更感驚訝。
按照僑光科大碩士班相關規定,必修43學分,其中碩士論文6學分、修課課程37學分,另外還必須在國內外學術團體所舉辦的學術研討會或期刊,至少發表一篇論文,方能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A先生告訴本刊,1年內要修滿37個學分,還要撰寫碩士論文,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