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印尼籍移工許娃蒂(45歲,2016年3月3日起)、阿婷(40歲,2016年6月1日起)受雇照顧台中市一名重度失智、全身癱瘓,隨時需拍痰、否則恐窒息喪命的許姓老翁,2016年6月6日上午7時許,許老兒子外出,2女竟將許老棄置在4樓房內的洗澡椅上,一起搭車逃逸,棄許老於不顧,更讓病患陷於生命危險的處境。
幸好,一個小時後,許老兒子與其友人返家,發現父親是頸部沒有支撐、雙腳懸空,臉色蒼白,眼睛上翻,粗重的呼吸聲「呼嚕、呼嚕」響起,顯然累積許多濃厚的痰,命懸一線,因此憤而報警。
案經警方與移民署專責隊陸續抓補兩名逃逸看護工,移送法辦,庭訊時,許娃蒂坦承犯行,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執行後驅逐出境。
阿婷則否認犯行,辯稱是許娃蒂負責照顧阿公,與阿公一起睡,她則睡地下室,但法官認為,依「監護工勞動契約」,兩人都是看護工,即便未與被照顧者同住一房間,充其量僅能認定其並非夜間第一照顧者,被告明知2人相偕逃離,許老立刻陷於危險,仍未給予生存必要的扶助及保護。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2人擔任看護工作,未能盡責,恣意違背勞動契約,且未聯絡通知告訴人,未等待有人到場接替照顧被害人情形下相偕逃跑,留置無自救力的被害人獨處,自生自滅,致生危害於被害人之生命、身體,阿婷依違背契約遺棄罪判7月徒刑,執行後趨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