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台灣保全的運鈔車並非每天都到台北高爾夫球場收錢,而是一週只去4趟,專案小組確定張嫌等人犯案目標後,便請保全公司每晚6點到6點半之間,固定開一班有防彈功能的運鈔車到球場收錢,以免歹徒另尋其他目標,反而難以掌控。
專案小組掌握12月22日晚間,楊嫌等人在長庚醫院附近偷了二台機車,並藏在球場附近一處閒置的倉庫旁,研判張嫌等人應準備於隔日動手行搶,旋即在23日早上找來保全公司研議,安排2名員警在車廂內當「暗樁」,除隨時回報車輛位置外,也可保護車上保全員的安全。
專案小組更要求運鈔車保全員抵達球場後不要下車,萬一張嫌等人動手行搶,還可利用運鈔車的防彈功能抵擋,以便爭取警方圍捕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