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媒《產經新聞》報導,現年分別為97歲的楊馥成、92歲的林余立、85歲的許華杞,三人原為台灣出生的日本國籍,因二戰後日本政府放棄台灣的領土權,導致其喪失日本國籍,他們認為日本政府作法不當,因此向大阪地方法院提告,要求承認他們仍具日本國籍。
1962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曾依1952年4月的舊金山和約提出最高判例,表示「在日本與台灣1952年8月的中日和平條約生效後,台灣裔日本人(指父母其中之一是台灣人且有日本國籍)喪失日本國籍」。但三人認為,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表明「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日本政府也不得在未經他們同意下剝奪其國籍。
三人強調,「現在的我和出生時並未改變,都是日本人,我堅持要擁有日本國籍」,97歲的楊馥成更表明「希望自己最後能作為日本人死去」。代表律師德永信一也提出,二戰結束後日本政府由於顧慮到與中國的關係,始終未正視台灣的現實情況,如今這起訴訟是切身的人權問題,盼日本政府好好傾聽這些擁有認同日本意識的人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