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直言:「 要找到腦力平均發展的人並不容易,而我剛好是這種人。我嘗試把這特質發揮在工作上,所以能穩當地做這行,而且做得很好。」
諾拉解釋,音樂監製要負責影視作品、廣告或電玩遊戲的音樂呈現,工作內容涵蓋選曲、談判和歌曲授權等。通常,她會在劇本完成後、尚未拍攝前就加入製作團隊,仔細分析劇情段落,讓故事和角色在腦中成形,為特定場景配上適合的音樂,然後與節目統籌分享或討論想法,凡此種種都與掌管藝術創意的右腦有關。
決定歌曲和音樂清單後,在預算範圍內取得相關音樂授權,涉及繁雜的行政程序和文書處理,這些是左腦管轄的範圍。因此她認為,左右腦平衡發展的人方能勝任這工作。
諾拉強調:「不是每個人的左腦和右腦都很發達,有組織能力、很實際,同時也有創造力的人不多。通常有高度創造力的人,組織能力不太強,他們的右腦很發達。有的人組織能力強、很會定預算表,做事一板一眼,2加2等於4,但不是很有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