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通過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版本,規定美國總統必須於法案通過的180天內以及未來至少每年皆要點名且制裁侵害香港人權者,凍結其資產,並使他們的直系親屬沒有資格取得簽證、入境美國或獲得臨時入境許可,以及撤銷現有簽證。
該法案也要求國務卿向國會提交年度報告,評估香港是否仍符合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及香港基本法中所列的人民權利,香港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門是否維護法治,並依此提出認證。
法案也寫明香港人申請簽證不會因為參與抗議活動和遭「有政治動機的」拘捕而被拒。除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外,另外涉及香港人權的《保護香港法案》和《與香港站在一起》決議案也於同場會議通過,《保護香港法案》又名限制出口催淚瓦斯及人群控制技術至香港法案」,法案要求總統於法案生效一個月後,禁止向香港警隊出口催淚彈、防衛技術和彈藥,直至確認港警在過去一年內沒有侵犯人權相關事宜,且美國總統認證後才能解禁。
《與香港站在一起》決議案則譴責香港警察以不符國際標準方式,使用武力對待示威者且侵害其言論及和平集會自由,並譴責港府、北京政府容忍港警使用武力,誣賴美國政府是被害策劃者。
對此,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則表示,過去四個月香港人民對世界發出強烈訊息,即為自由、正義及民主的夢永不被不正義澆熄,並表示中國違背了《中英聯合聲明》讓香港實行高度自治的承諾,認為現在的香港人比20年多前保證一國兩制的懦弱政府,形成強烈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