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官員表示,此舉是因應中國政府對美國外交人員和中國相關人士會晤時設下的限制,美國駐中國的外交官與中國人民或官員舉辦會議,須通知中國政府,且必須獲得中國政府的許可。
多年來,美方多次透過正式管道投訴但並不見改善,因此決定採取行動。美方官員強調,此舉的目標是讓中國當局允許美國外交官與中國官方、地方領導人、大學以及其他教育研究機構自由地來往,如同駐美的中國外交官可以做到的事情。
目前美國國務院設下的新規定,中國駐美外交官會晤僅須事先通報,但毋須獲得美方的許可。不過,美官員也並未明確交代倘若駐美中國官員沒遵守事先通報的規定,將會面臨什麼後果。
時逢中美貿易戰,雙方關係緊繃的敏感時刻,美國國務院提出這項新規定,難免引起外界揣測。但美國官員強調,此事已進行一段時間,與其他中美問題並無直接關連。
對此,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於推特表示,美國對中國外交官的最新規定違反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還強調截至目前為止,中國對美國駐中國外交官和領事官員都未提出類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