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專法實施5個月以來,「阿公阿嬤沒消失,孩子同樣叫爸爸也是叫爸爸,媽媽也是叫媽媽,我們的生活完全沒影響,社會也沒亂,只是開一條路讓同性戀走,讓所有國民的婚姻自由,都同樣有法律保障。」
蘇貞昌並強調,根據大法官第748號解釋,國家也要保護同性別的兩人,也同樣有婚姻自由之平等權利,大法官解釋就和憲法一樣效力,人人都要遵守,政府也要遵守。政府同時也尊重去年年底公投的結果,所以沒修改《民法》,而是在今年5月24號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專法,讓同性戀可以用專法登記結婚,但《民法》一字都沒改。
蘇貞昌擔任院長後,對同婚修法一路力挺,同婚專法修法通過當天,他就曾親上火線拍影片向社會喊話,據了解,因影片反應佳,不少立委與民間團體私下向蘇建議,希望能夠再拍一支台語版的影片,向更多基層長輩說明修法的意義。
蘇貞昌今晚在影片中重申,人的社會,是一步一步,漸漸進步的。以前窮人、女性、黑人都不是平等的,在很多國家,他們連投票權都沒有,但是現在我們都知道人人平等,要互相尊重。
他說,過去因為不了解,都以為同性戀是不正常的,甚至認為是一種病,連他自己小時候,都和很多人一樣,會嘲笑,甚至會欺負他們。但現代醫學已證明,同性戀在社會上雖然是少數,但是他們是天生的,是自然的,不是病,也不會傳染,更不可能因教育、宣傳,就讓本來男生愛女生,就變成男生愛男生、女生愛女生。既然同性戀是天生自然的,就算他們是少數,我們也不能欺負,應該要尊重,要公平對待。
蘇貞昌說,一樣米養百樣人,世間人百百種,但是,我們是同一國的,我們都一起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要人尊重,同時也要尊重人,就算人家跟我們不一樣,我們也要互相尊重平等的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