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在掀攤、丟垃圾等惡霸行為之後,林先生報警,郭明豪就暫時神隱,沒想到「自治委員會」會長蔡泓宗,竟幫郭出面,壓迫攤商。採訪當天,蔡還嗆林先生說:「那塊土地因為政府沒錢徵收,還是地主的,你們應該去跟人家協商,不要再鬧了!」
林先生氣憤地說,蔡泓宗的「南昌街、南昌西街攤販自治管理委員會」每天向每個攤商收80元規費,平均一個月2,400元,加上每個月清潔費300元,每個攤商每個月要付給自治會2,700元。自治會管轄120個攤販,會長是「父死子繼」,未經選舉,父子倆當了40年會長,理應幫攤商們爭取權益,怎麼會成為流氓代言人,為虎作倀!
林先生強調,他們有合法的攤商證,早年南門市場因攤商不斷擴張,影響周邊交通,政府於是興建一個「地下商場」,攤商證就是那時取得的。問題是地下市場乏人問津,一天收入才幾百元,多數攤商又跑到地面上來,地下商場變成蚊子館,如今則成為停車場。
不過,知情人士告訴本刊,該證是在1980年代針對地下商場攤商所核發,時至今日早已無效,且攤商擺攤處根本與核准地點不同,就算證件有效,也還是違法。更何況林先生因母親年事已高,已將該攤轉租,外傳每月租金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