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11時許,台中市第一警分局公益所接獲報案,位於西區台灣大道、美村路地下道的台中連儂牆遭人破壞,經查是一名來自大陸的胡姓男子(35歲)行經該處時,撕毀大片連儂牆上的留言,並揉成一團,遭行經地下道的民眾發現拿起手機錄影蒐證,並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後,胡男宣稱,自己是路過,預計在台灣待5天,因為自己不認同連儂牆的支持香港言論才會臨時起意破壞。同時,警方也聯絡台中連儂牆活動發起人之一的陳致豪到派出所協助偵辦;胡男在經過警方訊問後,昨天將他依毀損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地檢署裁定緩起訴,條件是胡男要支付3萬元緩起訴金,接受法治教育1場次。
對此,移民署今天(28日)表示,檢方處分完畢後,該署依據兩岸條例第18條規定,於今(28)日晚間強制該名陸籍人士出境,並管制5年內不得再度來台。而此次破壞台中連儂牆的中國籍胡姓男子,也是第二位因破壞連儂牆而被驅逐出境的案例。
移民署也呼籲,非常歡迎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交流,體驗、享受台灣的自由,但政府絕對不會容許有惡意破壞民主自由的非法行為,一旦查獲違法違規者,除移送法辦外,將依規定限令出境或強制出境並管制一段時間內不得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