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戰機採購案是1992年我國向美國採購F-16A/B型戰機以來,近年規模最大的美國對台軍售案,國防部表示,這是我國軍事外交重大突破,也彰顯美國以實際行動支持我國防衛的決心。國防委員會召委趙天麟表示,感謝朝野不分黨派以最快速度通過特別條例,面對國防需求國內有一致聲音,讓F16-V戰機能在最短時間內編組完成。
《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共6條條文,規範採購經費上限為新台幣2,5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不過經費額度若因匯率變動影響超過上限部分,可在總預算內編列。另外,特別條例施行日期自公布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立法院也通過各黨團附帶決議,包括國民黨團要求國防部將此次採購的F-16V相關零組件,於我國生產並移轉關鍵技術,在交機後內逐步成立F-16機隊亞洲維修中心。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說,採購案完成後,台灣會成為亞太地區F-16最大機隊,因此國防部應要求廠商在台灣建置F-16在亞太地區的維修中心,讓採購案符合台灣國防需要。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認為,國防部每年應就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編列財源籌措、採購項目進度、工業合作推動進度等向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親民黨團則要求,經濟部與國防部應跨部會整合,向美方廠商洽談相關零組件應在台生產製造與維修,提升我國航太產業維修能量及料件供應鏈,提昇我國航太科技水準,帶動國防產業發展與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