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法務部掃毒提出修法,行政院長蘇貞昌也非常重視,他表示這已是蔡英文總統上任以來二度針對掃蕩毒品政策進行修法,這次的修法重點擺在協助毒癮者脫離毒品的危害,在預算面,4年已投入100億元,盼徹底打擊毒品不法。
蘇貞昌說,對於緝毒所需的人力與設備,政府已集合跨部會力量,執行4波「安居緝毒」專案,深入社區,向上溯源掃蕩藥頭,此外,從法制面也針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除了加重製毒、販毒、運毒者的刑責,並防制新興毒品氾濫。
致力於掃毒行動的北檢檢察官林達表示,此次修法非常重要,攸關緝毒和戒毒二大領域,除了從法令面予以更新,符合新時代的需求,才能有效反毒,政府相關機關也要大力宣導反毒、增加緝毒預算,更應該與時俱進的修法,否則新興毒品不斷衍生變相實質開放,恐讓毒品問題更加棘手。
林達也說,毒販金脈若無法斬斷,戒毒法令過於僵化,都已經跟不上時代了,希望立法院務必全力通過,否則這個會期結束一切歸零,明年要重啟立法程序就要全部重來,等於是無限期延宕下去了。
法務部指出,行政院會通過的草案包括4大:
(1)查獲易生危險、有喪失毀損之虞、不便保管或保管需費過鉅之毒品,經取樣後在判決確定前得銷燬之。
(2)毒品檢驗機構發現新興毒品或成分時,衛生福利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依法設置之檢驗機關(構)得領用部分檢體製成標準品,自行或供其他檢驗機構使用。
(3)新興毒品之檢測除仰賴精密儀器之外,更需要標準品,惟標準品價格昂貴,於檢驗機構發現新興毒品或成分時,有由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構)領用部分檢體製成標準品使用之必要,以節省向國外購買檢驗標準品之經費及時程。
(4)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為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使緩起訴之條件呈現多元面貌,又撤銷緩起訴處分者,由檢察官依法繼續偵查或起訴,並建立為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處遇前之專業評估機制。
毒品問題日益惡化,政府口口聲聲掃毒,立法院諸公若漠視民意,不盡速配合修法,台灣不但淪為國際毒梟轉運站,國人更將遭受毒品危害,唯有盡速在本會期完成修法,才能落實政府掃毒政策。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