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基層檢察官強烈呼籲毒品問題嚴重,此次修法務必要通過,尤其是第24條有關戒癮治療的草案,採「剛柔並濟」做法,柔的是對吸毒者,剛的則是對販毒、製毒者,多元處遇則是彈性視吸毒者狀況,提供戒癮治療或易服勞役,目的就是希望幫助吸毒者脫離毒海。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緝毒組主任檢察官黃正雄表示,吸毒成癮是慢性病,過去吸毒被抓,不論是否成癮,一律送戒癮治療,但有的毒犯是一時好奇並未成癮,只要改以其他彈性處遇方式,就能達到嚇阻效果,若只採戒癮治療,形同明明沒生病,卻強要人吃藥。
對於有人質疑,毒犯不關進監所,卻接受戒癮治療在外走動是縱容毒犯,黃正雄也強調,不視吸毒情節輕重,全將毒犯送監所,此舉恐出現學好不足,學壞有餘的窘境,讓必須接受治療的吸毒者採緩起訴戒癮治療,可維持當事人原有的社會或家庭角色功能。
北檢檢察官林達表示,這次修法的草案內容,採寬嚴並濟作法,涉毒情節重的就該重懲,情節輕的就處罰輕,希望幫助吸毒者脫離毒海,透過多元處遇讓吸毒者可透過醫療、觀察勒戒及戒治或服勞役等方式,多管齊下,徹底解決毒品問題。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指出,政府對毒品防制的整體思維絕對不是寬縱,會依不同面向做不同的策略及處理,基層檢察官在第一線的觀察更是值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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