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絮雲法官2017年調任最高法院,當時特殊商事專法庭共7名法官,她1個人分到20件複雜案件,其中著名的難審重大案件有RCA工殤案、太設與太百相關案、幸福人壽賠償案、台新銀與財政部爭訟案,但其他6名法官總共只分到15件。
最高法院更曾2017年間,在1個月內將8件重大案件分給當時剛到最高法院任職的楊絮雲法官,其他法官竟分到0件,她天天工作逾12小時也辦不完,她去年與丈夫高院庭長周盈文向最高法院反應後,自行請調回高院,但2人認為最高法院至今都無法合理交代,監察院對此進行調查。
監察院指出,最高法院分案配套不全,電腦系統與人工作業均有缺失,造成分案不公,影響民眾對司法信賴度。
監院指出,法院事先以一般、抽象、中立的分案規則,隨機分派案件的承審法官,是法官法定原則的核心內容,監院調查認定,最高法院分案方式,不符合這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