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11.20 12:34 臺北時間

挺保護動物入憲 林宜正:打造屬於2300萬人的新憲法

由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等協會主辦,針對國家能呵護毛寶貝的事、「動物保護入憲」法律制度,邀請公民、學者與專家共同研討。(台灣制憲基金會提供)
由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等協會主辦,針對國家能呵護毛寶貝的事、「動物保護入憲」法律制度,邀請公民、學者與專家共同研討。(台灣制憲基金會提供)
德國是全歐洲第一個動物保護入憲的國家,日前由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等協會主辦,針對國家能呵護毛寶貝的事、「動物保護入憲」法律制度,邀請公民、學者與專家共同研討與對話。
今(20日)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向本刊表示:「憲法不應該是冷冰冰的法律條文,而應該使民眾對於新生活與新未來的想像融入其中,憲法才會富有生命力。」
林更進一步指出,舉辦動物友善沙龍就是嘗試讓原本對於憲法有距離感的民眾,能瞭解憲法其實與一般大眾的生活息息相關,不僅於人類層面,更包含「動物議題」,舉凡在身邊的毛寶貝,到畜牧業飼養,甚至是與宗教有關的神豬議題,都是新憲法關心的議題,「期待未來民眾可以進一步參與並豐富新憲法的內涵,打造真正屬於台灣2300萬人的新憲法。 」
另外,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鏘也表示,動物保護「入憲」與「入法律」的區別在於「入法律」容易經立法院過半數共識決定,修改程序快速可行,而「入憲」具最高位階,不會與特別法相互競爭或衝突,文義具拘束國家權力之指導效力。動物保護入憲有拘束行政、立法與司法權,以及教育等功能。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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