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支付先前發紅包活動,被金管會認定是搶快、「便宜行事」,只要客戶開帳戶就能收紅包,並非如銀行要經內部簽核。
此外,金管會也發現,街口支付的帳目不確實,例如有銀行撥款未到位,卻沒釐清原因,因此開罰180萬元,成為台灣電子支付遭罰首例。
金管會也指出,胡亦嘉兼任街口支付董事長與總經理,不利街口支付經營及公司治理,要求胡亦嘉必須擇一職位,且3個月內完成改善。
面對金管會開罰、要求,街口支付表示,內控嚴謹度及行銷活動規劃有不完善之處,已和金管會保持良好互動並持續溝通,這次裁罰無損消費者權益;街口強調,關於總經理人事安排,將會另覓總經理,並報請金管會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