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申請泰簽還要另外提供「3個月內的財力證明文件」,包含清楚的存摺封面頁、內頁,至於存摺至少有多少存款並不會影響簽證申辦,孩童則須提供父母的財力證明與關係證明。
泰國貿易經濟代表處解釋,這是針對全球性做統一的系統性規劃,並非針對台灣。
創新旅行社董事長李奇嶽證實,有收到簽證中心傳來的消息,因財力證明資料容易達成,他評估對旅客遊泰的意願影響不大。若旅客怕麻煩,建議可善用泰國落地簽延長到2020年4月的優惠。
《聯合晚報》指出,旅行社業者提到目前官方資訊還不齊全,連業者都很混亂,但轉述泰國辦事處的說法,允諾會統一集中業者意見後再協助改善。
百威旅行社副總俞示芬認為,泰簽新措施對團客影響不大,以百威為例,旅行社會出擔保證明給泰簽處,旅客不用再自行提出財力證明,但會加收約300元的代辦費。自由行旅客嫌麻煩的話,也可以透過旅行社代辦,同樣由旅行社擔保,不用額外提供財力證明,但要收取代辦費。
事實上,泰簽現行規定就表明,前往泰國旅遊入境時,當地移民局可能會要求旅客出具充足的現金,申辦觀光簽證的個人須準備至少20,000以上泰銖,家庭則須40,000泰銖以上或等值的外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