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就有一起令人傻眼、有關司法黃牛的判決。台南知名的「紫竹寺」2012年因建圍牆及周邊工程,對外積欠約2,600萬元債務,結果住持經人介紹,認識了一位自稱能使「債務不成立」,並以半數處理其債務的陳姓男子。
判決書載明,陳姓男子明知紫竹寺所欠債務是經過法院判決,無法廢除債權,竟向林姓住持佯稱自己曾涉刑事案件,雖被法院判刑確定,但因有門路疏通司法人員,因此不用入監服行,陳男並自稱有搭配的律師,以俗稱「司法一條龍」的方式,讓紫竹寺的債務不成立,更只要拿出一半的金額,即可處理好。
陳姓男子陸續以「走路工」名義詐騙2次,金額一共450萬元,最後經林姓住持發現不對勁憤而提告,審理此案的法官痛批陳男破壞司法風紀、威信,嚴重損害司法廉潔及公正性,因此將陳男重判2年6個月有期徒刑。
知名寺廟住持遇上債務糾紛,未尋正常管道處理,卻找上司法黃牛,令人感到不可思議。對此,本刊多次致電紫竹寺,希望採訪林姓住持,但寺方表示住持目前法會眾多,無法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