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鐵飯碗好累2】書記官值夜班時薪70元 值班費不如小七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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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書記官每月手上會有上百件案子,從早忙到深夜11點才能下班。
新進書記官每月手上會有上百件案子,從早忙到深夜11點才能下班。
2017年底曾任台中、台北地檢署書記官的陳建曄主動向服務機關——台北地檢署申請值班日的加班費。申請加班費未果後,陳建曄隨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提起復審。
書記官的工作勤務與法警雷同,都得在夜間、假日輪流值班,且值班時薪一樣70元的,有時工作繁重只得加班處理,卻因碰上值班日,無法申請加班費。
在中部某地檢署擔任書記官超過10年的小利(化名),剛到職的第一年,專門處理已結案的案件。「一個月手上會有200件案子要處理。每天做到11點才下班,六、日進來加班,就這樣過一年。」
根據統計去年地檢署新收案總數約200萬,案件爆量,「但很多濫訴,有人天天來提告『外星人侵佔地球』,也有吵著要提告『卸任總統』的。」小利一臉無奈。

半夜出勤 帶小孩睡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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