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10月時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簡稱《緊急法》),繞過立法會直接訂定《禁止蒙面規例》,並宣布10月5日即生效。而該法引發各界質疑,24名泛民立法會則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經兩日審理,高院裁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屬違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判定《禁蒙面法》違憲。香港律政司則提出上訴,也批准暫緩裁決。今香港上訴庭頒下判詞,拒絕政府暫緩令申請。
目前律政司已就高等法院裁決提出上訴,預定明年1月9日開庭。據港媒《立場新聞》報導,雖然原訟庭裁定《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憲,但現在案件正等候上訴,若有人在等候上訴期間遭《禁蒙面法》拘捕,之後若政府上訴成功,就可能面對《禁蒙面法》所帶來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