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周男在台中市北區承租一處六坪大的套房,與女友同居,2017年7月他因為喜歡可愛的小型犬,陸續認養了多隻貴賓狗、馬爾濟斯、博美、臘腸等狗狗,可惜他喜愛動物只有三分鐘熱度,一開始還願意幫狗狗清大小便、餵食、洗澡,但後來懶得照顧,小小斗室擠滿犬隻,且發出惡臭,女友受不了搬離兩人同居處。
而周男本來就懶惰,少了女友幫忙照顧狗狗,他乾脆另外租房子自己住,任原本套房內的狗狗自生自滅。起訴書指出,動保處人員進入時,發現狗籠子內7具狗屍體、冰箱內2具、床底下3具、床邊塑膠袋內2具、洗衣籃內1具,其餘還有3個狗頭,及遍地殘骸,令人不忍目睹。
周男則供稱他,偶而也會回去看看狗狗,供給飼料與飲水,也有帶走約10隻較健康的送給別人,今年2月死掉2隻,他沒錢處理狗屍,就先存放冰箱,3月女朋友不願住,兩人才搬到一中街套房,但他又回來查看時發現死了一片,可能是傳染病,他還沒有時間去處理。
檢察官原本懷疑周男是企圖經營地下犬隻養殖場,但周男否認有進行犬隻買賣,也查無積極從事買賣證據。
全案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周男缺乏愛心,也不懂照顧犬隻,任由犬隻生活環境擁擠、髒亂、充滿排泄物,也無乾淨的水及食物,犬隻生病也沒有帶去看診就醫,任由因疾病、缺水及食物,飢餓倒閉及互相攻擊撕咬,造成大量犬隻死亡,最後全數死亡,因此依違反動保法25條,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