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媒《Ottawa Citizen》報導,居住於加拿大渥太華的55歲商人麥康維爾(Bruce McConville),前年參選渥太華市長落選,連帶婚姻也保不住,不久就和妻子鬧離婚,兩人因財產分配喬不攏而持續打官司。
兩人婚前簽下協議書,離婚雙方平分財產外,男方要另外付給女方贍養費,麥康維爾對此協議反悔,他向法官宣稱,因為心情低落,去年9月和12月分兩次領出105萬加幣(約新台幣2,300萬)現金通通燒光,此舉惹惱承辦法官。
法院早就禁止麥康維爾脫產,但他不只燒錢,還透過前會計師出售財產、拋售房產,使法院無法掌握他財務狀況,更遑論判決要付給前妻多少贍養費。高等法官菲利浦(Kevin Phillips)對麥康維爾的說法抱持懷疑,認為他是藉故不支付贍養費。
由於麥康維爾無法提出燒光錢的具體證據,又不願付贍養費,還罔顧法院規定私賣財產,遭法官判處入獄1個月,倘若財產去向仍交代不清,還會面臨將更長的監禁。至於贍養費的部分,每晚一天付錢給前妻,就要再加付美金2,000元(約新台幣4.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