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以檢查發育為由,將手伸進小美的衣服,撫摸其胸部,雖然小美一直喊著不要,但狼父就是不願罷手,持續逞其獸慾,直到小美將狼父的手狠狠甩開,才讓狼父停止猥褻。狼父深恐東窗事發,還警告小美:「不要告訴你媽媽。」
沒想到因為小美的隱瞞,竟讓狼父食髓之味,2個月後,又以同樣的手法將女兒接回家中,再將手伸進女兒的衣服內撫摸胸部,讓小美倍感受傷,狼父事後也同樣要求小美不准告知其他人。直到隔年2月,當小美的母親與其胞姊發現小美言行舉止不太對勁,追問下才揭發了這起狼父的惡行。
不過,高等法院認為,狼父坦承犯罪,且長期捐血,無任何犯罪記錄,還得到衛福部的獎狀,認為狼父平日素行不算太壞,更有顆助人的心,也已取得原諒、達成和解,最後將其2次猥褻女兒的行為,各判刑1年6個月、1年8個月,合併執行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一樣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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