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屆立法院有關降低投票權年齡的修憲提案共7案,包括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尤美女、陳其邁、陳亭妃、高志鵬等人都曾提案,其中時代力量黃國昌等5位立委領銜提案的修憲案獲得25位民進黨立委、1位國民黨立委連署支持,跨過提案修憲的29人門檻,也成為上屆唯一由小黨領銜提出的修憲案。
由於民眾黨僅5席立委,就算加上時力3席、台灣基進黨1席、無黨籍林昶佐、高金素梅等人,也無法跨越修憲29席門檻,因此國民黨團幹部拜會民眾黨時,主軸就聚焦再修憲合作議題上。
本刊調查,民眾黨的降低參政年齡修憲及修法版本包括「一憲二法」,提案修憲內容與上屆多數修憲提案不同,是不再讓選舉、被選舉權年齡門檻訂在難以修改的《憲法》中,而是授權由《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來訂定,未來若要再降低年齡門檻,就不需要再修憲。
至於國民黨,目前傾向比照上屆盧秀燕等人提出的版本,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被選舉權的23歲門檻則暫時不予更動。今日國民黨拜會民眾黨團時,賴香伶等人曾向林為洲解釋該黨團主張修「一憲二法」的主張,林聽完後當場允諾帶回研議,未來民眾黨的版本是否能獲得國民黨連署支持,仍待觀察。
由於民進黨已確定不讓黨籍立委連署其他政黨修憲提案,賴香伶表示,由於民眾黨團席次不足以提出修憲案,因此一定會努力爭取跨黨派立委支持連署,依既定期程提出《憲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