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至13日,刑事局偵八隊第三隊與新北市海山警分局、高雄市刑大偵三隊、台電台北西區營業處共組的專案小組,兵分多路前往新北淡水、桃園龜山等地,將正在進行不法竊電的楊家父子3人拘提,並搜索他們經營的12處礦場,查扣1090台挖礦主機、電腦12台、手機等贓證物。
專案小組表示,57歲的楊姓主嫌與26歲、24歲的大兒子和小兒子一起經營貿易公司,起先3人對虛擬貨幣挖礦有興趣,遂在自家公司成立礦場。不過電費驚人入不敷出,百般思索後心生歹念,決定向銀行貸款3000萬元,承租場地用竊電方式牟利。
楊嫌等人在淡水、樹林、八里、三峽、三芝及桃園龜山、平鎮等人煙稀少地區,物色廉價廠房、套房和老公寓設立礦場,購置千餘台礦機;還請水電工人將電腦主電源用跨接方式避過電錶,因此省下高額電費,粗估所有礦機每月平均可挖到4到5顆比特幣,換算新台幣一年獲利可達3600萬元。
台電表示,楊嫌3人竊電一年約損失8500萬元,將向他們求償;警方訊後也依竊盜、詐欺等罪嫌,將楊嫌等人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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