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廖女在托嬰中心內任職保母,負責照護0至1歲幼童;案發當天,廖女為了安撫男嬰入睡,竟以身體壓制男嬰,並以雙手環抱其頭部長達10分鐘,期間未注意保持乎系暢通,使男嬰呈現趴睡姿態、頭頸背部悶壓而呼吸困難最後窒息,直到1小時後,廚工送水果泥進教室發現情況有異,這才急忙回報中心主任,並將男嬰緊急送醫,但仍於當天下午3時29分宣告不治。
廖女到案後坦承,她確實有讓男嬰趴睡,接著再以手腳環抱方式壓住男嬰,但堅決否認有殺人犯意,並表示她和男嬰父母並無仇恨,且男嬰在快滿2個月時就送來托嬰中心,一直是由她負責照料,「我也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
檢方調查,男嬰確實快滿2個月大時,就被送到該托嬰中心,一直都是由廖女負責照料,而事發時,廖女發現男嬰情況有異後,還有施以人工呼吸,加上男嬰父母也證稱,雙方並無冤仇,因此難以認定廖女有容任男嬰死亡的不確定故意,因此依《刑法》修正前的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男嬰父母今得知士林地檢署起訴結果後,下午舉行記者會,質疑根據監視器畫面,廖女壓住他們兒子接近20分鐘,而廖女體重至少接近90公斤,他們兒子僅10公斤重,「那就像是一個60公斤重的成人,被一個500多公斤的物品壓著,而且還壓著你的頭,我不認為這是過失,這已經是殺人了耶」。
另外,男嬰父母表示,他們是因為相信該托嬰中心有專業保母照顧,才會將兒子送過去,直到兒子遇害畫面曝光後,他們才發現該托嬰中心各分所,都有保母施以不當照顧,托嬰中心應教導保母用健康、安全的方式照顧嬰兒,否則這就是殺人的一種希望檢方也應追究托嬰中心的責任,否則業者若改名繼續營業,恐怕會有更多嬰兒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