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想到他除了騙我錢不還,還用手段將我告上法院,真的很不甘心!」投訴人何小姐講到氣憤處雙手握拳,怒指原來讓她很相信的一位男姓友人,最後設局害她,與她對簿公堂,實在情何以堪!
何女表示,2年前的10月,在嘉義縣民雄鄉長的選舉場合認識68歲的林男,林自稱當過現任立委、前嘉義縣長陳明文的機要祕書,投資經驗豐富,帶她到處前往許多企業家、名人的聚會場合見識,她在現場果然見到了名檢察官劉承武、朱立倫岳父高育仁等人,加上林能言善道,鼓吹她投資墓地、石材買賣,還稱「包賺錢」,最高可獲利上億元,她遂一口答應。
何女指出,她以名下的房地產向銀行貸款,共拿出170萬元給林男;林男為表誠意,還開了一張200萬元的支票給她,說若獲利也會據實以告。但有次何女突然接到林的來電,告訴她:「我老婆認為我和妳有染,要跟我離婚!」何女怒不可遏,要求與林的妻子對質,沒想到林的老婆不領情,直接控告她妨害配偶權,最後她敗訴判賠30萬元。
何女認為,林男後來避不見面,還將她的通訊方式全部封鎖,誆她投資的錢一毛也沒拿回來;甚至林男和林妻還將與她對話的錄音、簡訊、臉書照片全數提供給法院,謊稱是婚外情的呈堂證供,根本是設局欺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