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出示他與何女的訊息截圖,表示他在2017年底於選舉場合認識何女,進而展開交往。他向何女表示,自己有一筆約140萬元的卡債,希望能向何女借款;何用自己的房子去銀行申請貸款220萬元,自己拿走60萬元,其他160萬元讓他償還卡債,還提供存摺與提款卡給他提領,他也開了200萬元的支票表達還款誠意。
但半年後,林的妻子發現2人婚外情的事實,他也向何女表明必須結束關係,由何女訂定一份債務清償協議書,內容載明林必須每月還款2萬5千元給何,雙方均簽名同意。不過後來何卻認為協議無效,更要求林男支付利息,還不斷傳簡訊、打電話騷擾他與家人。
林男指出,他發現何女反悔,就委請律師發函給她要求再協商,並傳訊希望不要再節外生枝,讓他好好處理家裡的問題;但何女依然故我,持續對林和妻子進行騷擾和言語恐嚇。直到去年7月,林的妻子忍無可忍提出離婚,並蒐證控告何女妨害配偶權勝訴。
林男表示,何女否認婚外情,還對外造謠他是立委陳明文的秘書,用投資的名義,和太太聯手設局詐騙她;但他擔任陳明文的縣府祕書已是10年前的事,與何女借款也僅僅是單純的卡債借貸,結果何的抹黑讓他丟了工作,半年來毫無收入,更遑論償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