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高雄私立醫學大學的林姓男大生,前年7月在高雄文化中心一處涼亭練舞,當時與在旁練太極拳的傅姓老翁起爭執,林男推倒老翁,導致其受傷,事後被依社維法裁罰3,000元。
心生不滿的林姓男大生,前往化工行購買坊間俗稱「化骨水」的化學原料氫氟酸。當時店家有警覺,特地詢問林男用途,林男謊稱是醫學院課程實驗要用的,還報學校統編來取信店家,最後順利購得。
林男取得化骨水後,前往文化中心堵人,朝著正在練太極拳的傅姓老翁潑灑,導致其頭部、臉部、頸部、胸部都灼傷,甚至冒出白煙。老翁忍痛走了約100公尺,傷重倒在人行道上,最後因35%化學性燒灼傷不治。當時林男的左大腿也不慎被潑灑灼傷,他就醫時還聲稱是做實驗受傷,住院住了8天。受審時林男稱,購買化骨水只是想嚇嚇對方,並非故意殺人。
法院判決指出,林姓男大生高中曾被霸凌,導致其價值觀偏差、扭曲,人格敏感、易怒且罹患憂鬱症,曾接受校方輔導未果,多次想自殘。被告出於不確定之故意犯下殺人罪,念及年輕、無前科、高中畢業及生活情況等一切情狀,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
傅姓老翁的長子表示,林姓男大生未曾道歉,只在法庭上說過「不好意思」,家屬將另提民事求償。死者的小兒子提到,市面上可購得氫氟酸,認為政府應明確管制,多加一道防護。
校方則回應,林男是在入學前涉案,校方在他入學後得知此事,隨即啟動專案輔導,也鼓勵林男勇於面對司法。校方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待全案判決確定後,會依校規予以退學或開除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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