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的陳嫌,15日晚間將近10點左右,打電話報警,表示自己打死兒子,警消趕抵陳宅,但謝姓男童(從母姓)屍體僵硬,顯然已經氣絕身亡多時;警方調查,死者母親謝女(27歲)與前夫育有3子,分別是6歲、5歲、4歲,因為前夫入獄服刑而離婚。
今年初,謝女帶著三個小孩改嫁陳姓男子,但現任老公對她的小孩很壞,當成出氣桶,動輒打罵;鄰居透露,陳嫌向來主張打罵教育,只要認為繼子不乖,不服管教,就暴力相向,謝女都知情,但不敢插手,也不敢報案。
本月14日晚間,陳嫌因為繼子哭吵,講不聽,用腳踹了孩子好幾下,謝女目睹親生兒遭虐,卻不敢阻止,只有在孩子被丈夫丟出家門後,她趕緊把小孩抱回家中,這段時間內,鄰居有聽到小孩哭鬧聲,但過一陣子,夫妻倆發現孩子沒有心跳呼吸,緊急做CPR,還是回天乏術。
可是,這對夫妻卻一直拖到15日晚間10點多才報案,警消人員趕抵現場,小孩屍體都僵硬了,對此,兩夫妻的說法是:「要安頓其他小孩,才能報案」;生母伴屍18小時,這段期間,夫妻倆做了什麼「安排」,檢警表示,這將是追查的重點。
檢方複訊時,陳男供稱,孩子調皮,不肯乖乖吃飯,被罰站、罰跪之後,半夜哭鬧,他一時情緒失控,才用腳踹小孩,直到孩子不哭,約昨凌晨4點,氣還沒消,於是將孩子丟出大門外,當時妻子都在家,她到屋外抱回孩子,仍有氣息,沒想到不久後繼子就失去呼吸心跳。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說,男童遺體相驗,發現外觀並無明顯致命外傷,小腿有多處疑遭掃帚柄毆打瘀傷,初步研判死因為胸腹內出血。今天中午,警方將嫌犯移送彰化地檢署,檢方完成蒐證後,以陳嫌涉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晚間彰化地院發佈新聞稿指出,被告雖坦承將被害人丟出家門的客觀事實,但否認有殺人犯意,觀諸其與在場證人即被害人生母LINE對話記錄,陳嫌避重就輕、多所保留,已有串證之虞。另被告有竊盜等前科紀錄,曾因逃兵有2次通緝紀錄,逃亡期間非短,本案所犯又為重罪,有事實足認有畏罪逃亡之虞,因此,院方認為檢察官聲請有理由,被告有羈押必要,裁定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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