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9 13:59 臺北時間

【道具槍改真槍1】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大修正 改造槍枝業者「剉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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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內政部強調,依據近5年槍枝犯罪統計數據,持用「改造槍枝」之各類犯罪,所占比率高居9成。
內政部強調,依據近5年槍枝犯罪統計數據,持用「改造槍枝」之各類犯罪,所占比率高居9成。
今(19日)行政院在院會時通過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宣示政府「查緝非法槍枝、嚴懲不法歹徒」之決心,不但擴大查禁改造用的模擬槍範圍,並大幅提高改造槍砲之各種刑度,還從「源頭斷根」到「加重刑罰」雙管齊下,痛擊不法之徒,嚴查嚴辦。
內政部強調,依據近5年槍枝犯罪統計數據,持用「改造槍枝」之各類犯罪,所占比率高居9成,已為作案槍枝之最主要來源;又改造槍枝多以市售之外型、構造、材質類似真槍之「操作槍」作為基材,再以簡易機具即可改造成具殺傷力之火藥式槍枝,因「操作槍」不具打擊底火之查禁要件,流通於一般實體店面或網路商城間,成本遠低於制式槍枝,不法分子可輕易購買改造。
對於殺傷力的分析,內政部具體指出,改造槍枝致人死亡案件占8成7,遠高出制式槍枝的1成3,其危害性無異於制式槍枝,但在罪責上卻適用低於制式槍砲之刑度,形成歹徒最青睞的犯罪工具。
另外,此次內政部修正「槍砲」的定義,更增加「制式或非制式」文字,將所有具殺傷力之各式槍砲,無分非制式與制式之別,只要會致人於死,刑責均以較重刑度論處;同時修正模擬槍定義,刪除打擊底火要件,修正為「類似真槍之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
內政部呼籲,防制槍枝犯罪應多管齊下,必須從源頭管制並加重刑罰,不容許歹徒鑽法律漏洞,一定要嚴查嚴懲,警政署將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砲,以維護社會治安。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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