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蔡清祥回應,現行法律有關年齡規範的條文將近240條,法務部將進行檢視;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也允諾支持。
鍾佳濱質詢時指出,滿18歲的民眾在《刑法》上要負完全責任能力、要盡國民服兵役義務。但在某些法令上對18歲與20歲的規範不同,例如年滿18歲可買樂透彩券,購買運動彩券則需要年滿20歲;未滿20歲不能擔任保全、證券商業務員,但可擔任警察,因為警察沒有年齡下限規定,保全業等卻有20歲年齡限制。
另外,鍾佳濱也質疑,《民法》現行結婚門檻年齡為男生18歲、女生16歲涉及性別歧視,而受暴少年年滿18歲離開安置機構後若要自立更生,卻因未滿20歲無法簽訂租屋契約,也無法開設銀行帳戶,職業選擇受限,使弱勢者更易陷入高風險生活形態。
鍾佳濱呼籲,政府應全面檢視現行法規中有關18歲至20歲的年齡差別待遇規定,尋求適合當今社會狀況的規範,並予以合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