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局督察組因此前來議會調查,對相關人製作筆錄,結果查證後根本是子虛烏有,差點讓隊長等人蒙受不白之冤。
B先生告訴本刊,今年40多歲的許姓女警在北市議會駐警隊任職多年,個性敢怒敢言的她,經常得罪長官與同僚,許女隸屬交通大隊,與大多數來自保安大隊的同仁不一樣,加上她先生擔任新北市的分局長,我行我素的態度,讓長官很頭痛。
許女的丈夫畢業於警察大學國境警察系60期,後來還取得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碩士,曾在台南、宜蘭、金門、花蓮等警局歷練,2018年獲前新北市長朱立倫賞識,出任要職,資歷相當豐富。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2012年擔任宜蘭縣警察局長時,他也是同單位的督察長,獲得陳肯定。
保安警察大隊針對市議會駐警隊幹部遭指述疑有違反法規一事表示,案經該大隊查處該幹部係以家鄉蔬菜,分予市議會同仁且有收取運費等行為,惟經實地查訪各相關人員,均認為該員係基於「分享」而非「營利」之心態,也都願意主動分擔部分運費,非屬營利目的,尚未發現違反相關法規等情事,並已告誡該幹部,為免遭物議,不得再從事類此行為。
另已責令單位主管及幹部應再加強內部管理,並注意勤務規劃應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於同仁的反映意見應予重視,可加以研商評估,並利用勤前教育或適當時機,多加溝通說明,以維團體紀律。至於女警互罵糾紛,保安大隊則表示雙方均未涉及違法,因此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