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去年12月中旬無預警暫停營運,台北地檢署為釐清張綱維有無涉嫌違反民航法擅自違法停業等規定,傳喚張綱維說明,訊後諭知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並分案追查他涉嫌掏空遠航22億元。
本刊今日也報導,張綱維曾現身遠航總部,要求財務人員將放在金庫預留支付清算人力及相關成本的800萬元現金交出來,還領走遠航職工福委會以財團法人名義在兆豐銀行帳戶名下的200萬元,總計拿走1,000萬元「救命財」後便隨即離去。
雖張綱維先前多次應訊時皆否認掏空公司,還將責任推給下屬,不過目前證據仍指出張綱維疑是幕後操手。北檢昨日再度約談張綱維,檢察官訊後認定他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告申報財報不實罪、刑法詐欺罪、背信罪、商業會計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另外,檢方認為有逃亡,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將他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經過4個半小時庭訊後,法官裁定800萬元交保。另外,被告上週五回公司取走800萬,今又以該800萬具保,等於以不法所得具保,顯不合理。檢方將會詳備理由抗告,並盡力保全證據及資產、保護員工權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