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海域十分清澈,引來許多遊客前往朝聖,其中屬於保育類動物的海龜更是島上亮點,但近年騷擾海龜的事跡卻是層出不窮,光是前幾天的清明連假就已發生至少2起。
一名網友昨(7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自己日前在小琉球自由潛水時,親眼目睹有浮潛業者在導覽時任由遊客觸碰海龜,其GoPro更拍攝到一名遊客疑似伸手時觸碰不到海龜,最後竟直接將腳踩在海龜上,讓身為海洋狂熱者的他感到相當憤怒。
該網友提到,雖然他已向交通部觀光局發出檢舉信函,但被回覆通知該遊客因並非現行犯,海巡署在追溯時會有執行困難。但他還是希望可以藉此影片呼籲大眾尊重野生動物,保護生態環境,並透過社會輿論的力量撻伐此行為。
貼文一出即引發網友評論,紛紛批評該遊客沒水準,「愛護牠們很困難嗎?」「業者要連帶責任」「該重罰」,也有網友認為該影片就是踩海龜現行犯的證據,無奈反問,「上岸打電話等海巡署來看才是現行犯?」
對此,海巡署昨(7日)也在臉書怒斥,屢屢宣導就是避免遊客因不知規定而誤觸海龜,無奈騷擾事件卻層出不窮,「欺負海龜,好玩嗎?」而目前已收到檢舉,並交由海巡署南部分署進行回溯追查,務必將每位對海龜「出手」「出腳」的人全數移送法辦,霸氣表示:「海龜是海巡罩的。欺負海龜,一個都別想跑!」
據《野生動物保育法》,有關保育類動物,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