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龍邦日前為吃下食品廠泰山,不僅準備增加持股,還提案全面改選董監事,並換下現任董座,讓泰山公司派如坐針氈。
但以董事長詹逸宏、總經理詹景超為首的公司派也有反制之道,由於龍邦的2項提案都需經泰山董事會審核才能放入股東會議程,據法令規定,提案內容有一些規範,包括字數不得超過300字,須在公告受理時間內提出等,也就是說,泰山公司派在董事會上若發現提案內容不符規定,都可不列為議案。
而泰山今(9日)召開董事會,對於股東提案的審查結果出爐!泰山表示,董事會就股東提案之審查完全遵守法令規定與公司治理之精神,特別邀請律師列席董事會說明2件股東提案所涉及之法令問題,並分別提出適法性分析意見,供董事審查提案之參酌,最後全體董事認為相關提案因不符合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包括「提案超過一項」及「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依法不予列入股東會議案。
泰山表示,董事會本於遵法守法之立場審查股東提案,雖然股東提案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依法不納入股東會議案,但這是董事會審查提案之結果,為泰山董事會落實公司治理之體現,對於近期媒體報導諸多紛擾,大股東恐有誤會之處,因此公司未來將加強與股東、投資大眾之溝通,致力於提升上市公司資訊揭露之透明度與品質。
泰山指出,2007至2016年期間共配了3次股利,合計1.75元,但新團隊上任以來,近3年分別配發0.4、0.8、0.9元現金股利,合計2.1元,若以年度平均股價換算股息殖利率,2018年為4.6%、2019年為4.5%,與同業比較均屬優質,也遠高於銀行定存利率,但泰山經營團隊不會以此自滿,會更加努力為股東創造更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