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美材歷經去年的經營權風波,公司元氣大傷,原以為事件落幕後,公司可以回歸正軌,未料2019年底又傳出公司內鬥,群創法人董事代表劉昭賢、獨董陳彥松提案,要求通過總經理委任、重新指派昆山奇美董事等事宜,雖然當時董事長何昭陽穩住局面,但近期本刊接獲爆料,內容指出何昭陽涉嫌背信,讓平靜沒多久的誠美材再起波瀾。
「誓死捍衛競選董事長!千萬委託書公司買單?這是老臣還是老賊?」3月中,本刊收到匿名檢舉函,斗大的標題直指何昭陽涉嫌侵害公司利益,起因是去年4月26日誠美材召開臨股會,當時公司派與市場派葉美麗等人,雙方為了經營權角力不斷,並在市場收委託書,藉此支持自己的人選。
根據檢舉函內容:「當時何昭陽涉嫌夥同羅來煌(前任代理總經理)、財務長連巍鐘,藉由公司與多家委託書通路商簽訂顧問合約方式,將徵求委託書支持個人當選之費用轉嫁給公司負擔,此舉明顯違反證券交易法171條背信。」
該檢舉函還提及:「何昭陽等人透過經營權之控制,促使誠美材料以公司名義與多家委託書通路商簽訂顧問合約或議定特定款項,以拆帳支付何昭陽徵求委託書之費用,金額超過1,500萬台幣。」
「收委託書的費用算一算有一千多萬,他(何昭陽)卻用公司的名義,與各家委託書專業通路商簽訂管理顧問合約或備忘錄,將委託書費用轉為公司買單,這恐有違反證交法損及股東權益,圖利自己與他人之特別背信罪。」知情人士對本刊說。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問答集,以大股東名義徵求委託書,相關徵求費用不得由公司支出,必須由大股東自行擔負;此外,公司為召開股東會之主體,對股東會事務自應嚴守中立性原則,不論公司股東會是否有選舉董事或監察人議案,徵求委託書的徵求費用均不得由公司支付。
據了解,目前該檢舉函也已送交主管機關,不過證交所回應,是否有收到檢舉函以及相關查核進度基於保密原則無法告知,但強調只要有收到都會依法查核、辦理,至於針對檢舉內容會有何處份、是否有涉嫌證交法背信罪,一切都要等查核結果出爐,屆時將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