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葉慶元8日和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代韓國瑜北上赴北高行遞狀,當時葉慶元指出,罷免案第一階段提議階段就有違法情況,根據《選罷法》規定在就職後1年內不得罷免,但在韓國瑜一當選後,罷韓團體就進行罷免活動,從他們的官網就可看到去年7月時就開始進行遊說、集會及發放罷免連署書,去年12月25日,該團體就把罷免連署書就已經分類裝箱送交中選會,顯示罷免提議書連署書都是在1年內完成。
另外其中2,000多份連署書上頭有寫日期,顯示是在韓國瑜當選1年內就已經簽署,應該是無效,但中選會卻違法決定全都納入考量,「這一切應該讓法院來做最後定奪,今天提出聲請,就是希望罷免案暫停進行。」
但北高行今指出,韓國瑜提起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至今僅一週,目前尚未遭到訴願機關為拒絕的決定,而且也難以認定訴願機關有無故延遲決定的情況,因此認定此案並緊急迫切到,非得跳過訴願機關的程序,由北高行進行立即暫時性保護措施的必要性,因此駁回韓國瑜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