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宏供稱,案發當天女童不乖,大吵大鬧、不吃飯,甚至還把住處弄得亂七八糟,他因吸毒又喝了酒,感覺煩悶,就脫光女童的衣服,並用愛的小手打她,之後再叫女童到牆邊罰站,還拿電風扇吹她,自己則倒頭就睡。由於時值冬季,女童不堪凌虐,等阿宏睡醒時已全身冰冷、倒在地上。
阿宏指出,他見狀嚇了一跳,還把女童抱進浴室裡泡熱水,但她已沒反應。黃建榮表示,當時阿宏如果能把女童送醫,說不定還有救,但最終他走錯了一步。
女童明顯死亡後,曾經當過水泥工的阿宏,先到附近工地偷了2包水泥,再把屍體裝進帆布袋,並找了一個紙箱當模具,將帆布袋放入紙箱,最後把攪拌好的水泥漿灌入,將女童封在水泥塊中,原本打算在雜草叢生的山坡上挖個洞,把水泥塊埋入,因此用繩索半拖半推把沉重的水泥塊往屋後移動,結果不小心滑落溝中。
黃建榮告訴本刊,阿宏被逮捕時,身上帶著十多張平安符,員警問他原因,他說自己不小心害死女童後,女童便時常來到他的夢中,有時找他玩,有時卻又找他索命,所以才會隨身攜帶平安符,讓自己安心。
偵辦過程中,警方一度懷疑是否有共犯,因為憑他一人之力,很難將沉重的水泥塊移送至屋後溝中。不過,經現場模擬,發現依照阿宏的方法,確實能獨力犯案,最終阿宏被判刑20年定讞,為他的罪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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