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本次修法也授權政府可視疫情狀況,在不超過2,100億元額度內,再次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因此防疫、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最高額度可達4,200億元
國民黨團主張應額外再編1,000億元且以排富方式發放現金、調降營業稅等提案,民進黨立委均挾優勢席次表決後否決。
立法院2月25日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讓政府可編列600億元特別預算進行防疫及紓困振興工作,不過由於全球疫情持續惡化,因此行政院再追加特別預算規模至2,100億元,若加計年度預算移緩濟急、貸款等總額度更達1兆500億元。
另外,今天三讀條文也包括,受疫情影響依此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令規定自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均免納所得稅,亦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的標的。
今修法三讀過後,行政院後天將通過特別預算追加案,本週五立法院將邀行政院長蘇貞昌率領主計長、財政部長等相關部會首長報告特別預算案並備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