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會議是由國民黨立委翁重鈞率先發難說:「委員坐車多一點時間,你們也不要拿出來啦!」他認為,不用這麼小鼻子小眼睛,如果有立委時數沒用完,其他立委多用幾小時也沒關係,除非所有立委的總時數都用完再來檢討。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也跟著呼應,建議立法院可讓立委彼此的派車時數互相挪用。
總務處長蔡衞民回應,之所以會提出超時名單,是過去經費稽核委員會決議要提出,如果現在委員會決議不提出,總務處會遵照辦理。至於現在之所以訂定每月每位立委80小時、原住民立委90小時的用車時數上限,是將立法院駕駛、公務車數量、服務量進行精算的結果,目前還夠用的原因是很多立委時數並未使用。
當天負責主持會議的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詢問在場立委:「要做決議嗎?」陳玉珍具體提議:「2個提議,一個是(超時名單)不要拿出來,一個是時數可以流用。」王婉諭接著建議,先處理不公布超時名單,因為時數流用的部分較難處理。
蔡衞民呼籲,時數流用部分可讓總務處先研究,下次會議再提出報告。他也強調,目前就算有立委使用公務車時數超過80小時,也不會拒絕派車,因為若有車空著能使用,不派車也說不過去。
民進黨立委范雲則詢問當初決議公布超時名單的原因?蔡衞民說,這是當初經費稽核委員會的決議,「有些委員認為對他的形象會有影響之類的,可能會有所節制這樣子。」陳玉珍隨即建議,應檢討80小時是否太少。
范雲建議可以匿名方式公布平均使用時數、幾人超時的資料即可。但與會立委多認為不需要再公布超時用車名單,因此會中就做成不再公布的決議。而派車時數流用則待下次會議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