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男與女性友人關係原本不差,在香港培養出革命情感,怕事後港警秋後算帳,便在年初一起來台就讀台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感情深厚的兩人,形影不離,2月時,兩人相約在西門町吃飯喝酒,女方因不勝酒力,馬男提議到附近旅館休息,卻趁虛而入。
未料,進房後馬男伸出魔爪,不顧對方反抗,趁對方無力之際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女方酒醒後驚覺受辱,隨即離開旅館,事後女子數月心情低落,直到友人詢問才知內幕,並勸她報案處理,最後女子終於在4月底向警方報案。
對此,馬男否認性侵,表示彼此熟識已久,發生性關係是兩情相悅;不過由於女子指證歷歷,警方仍將馬依性侵罪嫌送辦。警方表示,女子報案時還說,馬男平時隨身都攜槍外出,警方傳喚馬男到案後,一同前往林口宿舍搜索,查扣一把BB槍,初步查驗發現並沒有殺傷力。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